如何应对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一轮检查风暴之研发费用篇

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发火[2012]1220号)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对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本次重点在于对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及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的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通知文件对检查的重点以及检查标准均做了详细的规定,如何应对新一轮的检查风暴,将是高新企业面临的严峻问题,本文将结合近年来检查常见的问题对高新企业应对检查提出准备建议。

一、研发费用检查要求

1、企业是否按规定确认研发活动并如实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2、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帐目,是否按规定分项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之比是否符合要求;

4、企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超标准计入研发费用总额;是否将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作为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5、企业是否将接受委托的研发收入计入本企业的研发费用。

二、近年来研发费用检查常见问题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符合要求;

2、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其研发费用与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所核算的研发费用之间存在差异,部分企业将其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因此企业不发说明其研发费用的归集情况;

三、企业应对检查准备建议

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立项审批制度及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2、企业应完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并建立研发费用专项辅助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一致;

3、准备好工资、水、电、折旧等分摊各项目的依据;

4、准备好研发人员领用材料单据等资料,并核对是否是研发人员签字、用于那个项目;

5、准备好研发、试生产设备使用记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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