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地税局七分局税务人员通过一句闲聊获得线索,从某棉纺企业追回税款30余万元。
该分局近日在日常分析中发现,某棉纺品生产企业近期固定资产占销售收入比重大幅上升,远高于同行业企业。税务人员就此电话询问该企业负责人,被告知是因为企业去年购进了一套自动化生产设备,但棉纺品市场不好,销售大幅下滑。检查人员通过走访证实了棉纺市场的行情后,到企业实地检查。在企业车间,企业负责人告诉税务人员,新设备性能很好,运行后仅一个车间就节省了十几个工人。
听完这句话,税务人员心想:“企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表中的职工人数是否随之减少了呢?”返回单位,检查人员赶紧调取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表查看。申报表数据显示,该企业申报职工人数没有变化。据此,税务人员判断,该企业存在虚报职工人数、虚列工资成本的嫌疑。
再到该企业实地调查,检查人员发现今年春节后企业有30名外地员工未返厂上班,但这些工人的名字仍出现在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表中。
通过调查该企业的银行资金流向,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虽然按时将未返厂工人的工资通过银行转到了相应人员的银行卡上,但在发放工资的当天,就又将工人银行卡上的资金通过网上银行集中汇入户名为李某的账户中,而李某正是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面对这些证据,该企业负责人只得说明实情:企业以虚列人员工资的方式偷逃了税款,这些钱全被用于奖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了。最终,该企业依法补缴了企业所得税20.6万元、个人所得税15.2万元,并缴纳了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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