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与丹麦海关税务局成功谈签的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市局与太仓市XX公司在太仓市局正式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执行协议。太仓市常务副市长朱大丰、姑苏区局省局工作部局长王新业、副局长朱海出席签约仪式,太仓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斌代表市局签署并交换文本。
该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是太仓市首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是税企双方充分合作的成果,也是推动太仓市投资环境和税收环境良好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该预约定价安排的成功签署不仅避免了企业被双重征税风险、稳定了企业未来五年的税收预期,也给全市的外商投资企业起到一个很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同时,该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作为江苏首例与欧盟国家成功签订的案例,不仅维护了中国税收主权,也打开了中国与欧盟税收协作的良好局面。依据该安排,太仓市XX公司2008-2012年累计补税加利息4000万元,预计未来五年所得税税收贡献累计超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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