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被罚了5次依然擅自调高退税率,这家企业胆子咋这么大?

近期,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海关提供线索,通过与海关、公安合作,查处一起恶性重大骗税案件,最终将涉案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2013年12月,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收到杭州海关缉私局移送线索:在2009年~2013年期间,杭州F公司在申报出口纸制品过程中,将本应归入退税率为零的商品申报为退税率为13%的商品,要求税务机关核实有关退税款项。

海关情报显示,杭州F公司的经营者是余某,主要经营汉堡纸、食品包装纸和烤箱纸等纸制品出口业务,这家公司最初是按照退税率为13%的商品编码报关的。2008年,该公司被海关处罚,原因是根据《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关于纸制品的归类说明,经过涂布处理的纸制品,无论何种尺寸,都应归入退税率为零的商品编码下。而杭州F公司出口的烤箱纸、汉堡纸等,都是经过涂布处理的纸品,按照规定并不能享受退税政策。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遭受海关处罚之后,余某不仅没有改正错误,反而更加猖狂。为了获得出口退税款,余某指使公司的销售经理周某在商品品名上做手脚——明明出口的是烤箱纸、硅油纸、蜡纸和大规格防油纸等适用零退税率的商品,却在报关单上笼统写成“食品包装纸、厨房用纸”等适用高退税率的商品。

由于目前海关查验制度采取的是抽查方法,杭州F公司屡屡蒙混过关,不过也多次被海关发现。统计显示,在2008年~2013年期间,这家公司因为不实申报行为,连续被海关处罚多达5次。为获取退税利益,余某和周某等对处罚已经等闲视之,依然我行我素,不断铤而走险。

初步了解情况后,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立即与杭州海关缉私局加强联系,一方面联合海关人员赶赴多地开展调查,另一方面借助海关的专业指导,查阅我国进出口税则及海关报关手册的相关规定,弄清楚杭州F公司涉案的五类纸张的税号归类问题,找到了确认其骗税数额的途径。

经过调查取证,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初步查明,这家骗税公司的涉案出口完税价格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2014年4月,杭州海关正式将此案移送杭州市公安局。很快,杭州市公安局对F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立案侦查。在取得大量证据后,该公司总经理余某和销售经理周某被依法逮捕。

为核清涉案税款,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继续与市公安经侦支队合作,获取了公安的案件询问笔录、F公司的84单(86笔)不实申报报关单、涉及发票以及合同、出库单等关键证据资料。同时,稽查人员多次走访,找到了F公司躲避起来的财务经理,明确告知,不实申报的出口货物销售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此外,稽查人员获取了F公司的出口退税款记账凭证、税收收入退还书和涉案出口销售确认收入凭证等一系列证据。

在杭州市国税局进出口处的配合下,稽查人员通过核对和计算,最终证实F公司在5年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近200万元,后从该公司追缴已骗取退税款185.94万元。

前不久,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余某、周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85万元和10万元;被告单位杭州F实业有限公司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罚金300万元。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作者:陈岳敏 程若旦 严儒恋。明税整理转载。

税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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