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全面开征房产税,税务局喊你交税了!”的新闻,瞬间抢占了网络媒体和朋友圈。这一嗓子,比“妈妈喊自己回家吃饭”还灵,令无数“吃瓜群众”感到一丝丝慌乱:难道房产税真的开始全面实施了?以后房子都要每年交税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些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又在传言,深圳即将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征遗产税。传言还说的有鼻子有眼:试点方案规定,1000万元以上的遗产,适用税率为50%,而且应纳税金不能从遗产里出,且必须在三个月之内交齐,否则全部收归国有。
虽然很多围观群众并非富二代,家里的长辈仍健在,也没有什么遗产需要继承,但还是被这消息吓到了:这是真的吗?真的吗???
这里,麻辣财经再跟大家澄清一下,开征遗产税是个“老”谣言,几乎每隔一阵就会跳出来重播一次,估计是一些网站和公号指着它上点击量呢!深圳相关部门也已多次辟谣:网络传言不靠谱,别听风就是雨!
至于上海开征房产税,确实有这么一回事,而且试点已经好几年了。只不过这次上海税务局大喇叭一喊,把非上海人也惊动了。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限,主要针对“房多人少”的房叔房姐
即使你目前是魔都有房的土豪,对这则消息也不必太过惊讶。因为房产税试点范围非常有限,而且它已经平静地实施5年多了,好像并没有多少人在意。
2011年初,上海出台《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这里边的关键词有两个,一是“部分”,二是“试点”。所谓“部分”,就是征收范围十分有限。有限到什么程度呢?就是不征存量,办法公布前买的房子全都不征税;纳入征税的房子只有两种情况,一是上海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二是非上海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
说到底,这个办法的核心要义在于调控新购住房,只要你最近五年没在上海买过房子,对不起,你还没有缴纳房产税的资格。
所谓“试点”,主要是对于税率、免税政策方面都有很多过渡性规定。比如,上海的房产税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像咱买不起豪宅的老百姓,并不需要执行这么高的税率,如果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同时,一个家庭新购房与原有房产算在一起,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而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只对属于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计算征收房产税。
这样看来,上海房产税真正的征收对象,大部分属于那些家庭房多人少的“房叔房姐”们,咱普通人还真的很难踏进房产税的征收门槛。
新税种开征不是“拍脑袋”,需要走全套的法律程序
“上海房产税解释清楚了,我想问全国什么时开征?税率啥的是不是要比照上海试点?”麻辣财经记者还没来得及喘气,亲朋好友的一大堆问题就又抛过来了。真是勤学好问,要不要再给你们点个赞?
其实也难怪,大家之所以有这么多的疑问,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不少人开始步入中产行列,收入不错有车有房有存款,攒下了一些“家底”,有财产自然也就多了一份操心,房价是涨是跌?人民币是升是贬?个税是加是减?都跟咱利益密切相关,怎么可能不关心?!
二是个税、房地产税和遗产税,都是针对收入和财产征税,正好戳中了中产阶层的“痛点”: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可别说征就征呀,怎么着也得让大家有个心理准备吧?
一个新税种开征,不是“拍脑袋”想咋征咋征。那么,它到底需要哪些程序和步骤?这个问题,麻辣财经特意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请他给大家一个权威“答案”。
刘教授说,开征一个新税种一般程序是:
第一步,法律草案起草。法律草案既可以由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起草,也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起草,还可以委托专家起草。
第二步,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起草完成后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期的环保税法草案、烟叶税法草案就是这样做的。
第三步,征求意见后,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才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务会。
第四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案一般要经过三审,也称为三读。有的法案一审丶二审通过了,有的法案经过五审六审都有,如物权法经过六审。
第五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案,一审、二审后还要公开征求意见。
第六步,在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表决前还要经过专家对某一方案评审会。评审会通过后,才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表决。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一般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
第七步,表决通过后才付诸实施。
“把大象关进冰箱,总共需要三步”,果然,一个新税种开征要比这个复杂多了!现在走到哪一步了?目前,房地产税正处在第一步起草阶段,遗产税还没到第一步。Ok?
祛除中产“税焦虑”,需要落实税收法定
“最近,经常有一些非常有名的法学教授问我,房地产税法、遗产税法何时出台?个税法将如何修改?”刘剑文教授说,随着社会财富、家庭财富总量的增加,人们对税收的“焦虑”也越来越多。
刘剑文指出,缓解大众的“税焦虑”,需要从整体上加快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强调尽量减少政策性措施,强调的是法定。这种法定给整个社会、给人们一个合理的期待,给所有人以安全感,这种安全感就意味着,不会今天出现一个“收入超过12万元要加税”的消息,明天就出台实施了。
税收法定意味着,要有更强调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政府相关部门要改变靠“政策自信”来推动改革的传统思维,学会运用法治避免重大决策的失误和政治风险,减少社会动荡,降低执法风险。通过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才能最终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政府机关和纳税人的和谐共赢。
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明税整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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