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稽查风险系数最高的三类发票行为

案例

2017年第一季度,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兰溪市一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兰溪市某建材经营部位于浙江省兰溪市诸葛镇长乐村,经浙江省兰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6年04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9份,金额33.05万元,税额5.62万元。还有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37.87万元。

最后,兰溪市某建材经营部受到了追缴税款37.8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6.9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017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中涉及的发票问题

2017年第一季度,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的强大功能,触碰政策红线的企业在劫难逃!

1、六类重点检查

  • 骗税检查
  • 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检查:黄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发票、成品油发票检查
  • 营改增行业虚开检查: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及交通运输业等行业
  • 石油石化商贸企业变票行为检查
  • 区域专项整治
  • 个税检查

2、实施“双随机”稽查模式

所谓双随机,就是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含异常对象名录)对检查企业的随机抽查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稽查人员的随机抽查。同时对接金税三期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实现数据流自动推送、过程即时监控、成果自动统计。

3、全面推进国地税联合稽查

4、强调“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

对虚开发票、骗税、造假账恶意偷逃税的涉税违法犯罪团伙,一律列入“黑名单”,同时积极协调34个联合惩戒部门,促进28项惩戒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对黑名单纳税人的惩戒力度,促进纳税遵从。

5、运用大数据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提升稽查工作

金三系统稽查工作模块功能优化,辅助以稽查外挂软件,形成信息化管理体系。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三类高风险行为

鉴于“金税三期”下的国地税联合进行“双随机”检查,且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检查和营改增行业虚开检查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本文主要强调企业应注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买票)抵扣和虚开增值税发票(卖票)赚钱的风险。

大部分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包括3种情形:

  • 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者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的发票;(接受第三方开票
  • 购买甲商品,开具乙商品的发票;(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 没有购物,直接买发票。(完全虚开发票)

上述3种情形,都是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除经常性的进项认证、抵扣比对发现异常情况会进行检查外,总局“金税三期”风控系统对开票企业开票情况、受票企业进2项抵扣情况进行自动筛查,能够比对贸易公司“进项品名”与“销项品名”是否一致,开票与抵扣是否正常,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能力是否配比,开票金额增长是否异常,金额波动是否异常,等等。发现异常,就下发“黑名单”通知当地税局检查、核实。

“开票公司”一般宣称“发票认证通过抵扣了就没有问题”是在误人子弟,且开票公司的抵扣链条一旦出现问题,他们会立马“卷款走人”,当月开具的发票就不申报,必然东窗事发,所有买过他的发票的企业都会被牵连进去。

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关键在企业负责人,但风险控制与防范的“窗口”需要前移,要设置在采购环节。签订采购合同时就需要审核供货商的增值税开票资质,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增值税发票的法律与风险责任,仅仅靠财务部门是无法控制风险的。

明税。

 

税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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