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剖析:做足暗访功课查实房企税情

山东省昌邑市国税局通过人机结合选案,采取账面检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潍坊X房地产开发公司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实施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严查收入,核实成本费用,帮企业重新做了一次深入细致的“汇算清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92.79万元,要求企业补缴企业所得税373.2万元,加收滞纳金18.29万元。
接到对该企业进行检查任务后,昌邑市国税局检查组没有急于直接调账,而是借助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作了详尽的案头分析,发现该企业自开业以来,税负、申报收入、所得税贡献率,都与同行业企业存在不小的差距。
在获取第一手资料后,检查组开展外围调查取证。他们走访了建委、房管局、建筑企业等有关单位,详细了解该企业的开发项目、开发地段和完工情况等,调查其销售合同、预收房款、定金和缴纳营业税,以及小区、楼座分布等情况。同时,到售楼处暗访,从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处掌握被检查企业整个楼座的建筑总面积、已售数量、最低售价、加价、购房定金、签订合同和预付款比例等信息,从而推算出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应预缴的所得税数额。
按照法定程序,检查组到企业财务部门和售楼处调取账簿、凭证资料,获取了企业计算机内部信息资料,包括收入分析报告、开发产品面积统计表、预售报表、余房统计报表、贷款销售统计报表和客户档案,这些电子数据为检查组以后的检查提供了很大帮助,减少了入户检查次数,减轻了税企双方的负担,节省了大量时间。
随后,检查组对该企业实施账务检查,未发现预收款项不入账的情况。检查组于是将检查重点放在企业是否准确区分期间费用、开发成本和销售成本的界限上。通过逐笔核对企业的前期开发成本归集表、费用列支标准,与企业房屋收入、已售面积进行了配比,计算出完工产品计税成本,发现企业存在完工产品未及时确认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的问题。
最终,检查组确认,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企业在开发房屋住宅等开发项目中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少申报完工产品收入。截至2012年12月,累计房屋收入26585.02万元,企业实际申报房屋收入23186.78万元,少申报房屋收入3398.2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98.24万元。二是少申报完工产品计税成本。截至2012年12月,该公司完工产品计税成本应为21447.03万元,企业实际申报扣除完工产品成本19541.58万元,少申报扣除完工产品计税成本1905.45万元。
稽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调增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并要求其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本文来源于网络,作者:董建沅 于敏 朱伟。明税律师整理、转载,如有疑问请联系newsletters@minterpku.com或者致电01059009170

税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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