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向一家外资企业追缴回2000万元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昨日,武汉地税证实,这是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颁布以来,该市追缴的最大一笔涉外个税,目前税款已入库。
去年,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下户调查,发现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新引入几十名外籍人员,其工资却由合资方之一的外国母公司提供。按照我国税法及与外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在我国从事受雇活动取得报酬,12个月内在我国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的,应向我国申报缴税。
地税人员当即就纳税问题与对方沟通。该外企财务部设立了中外两个财务部长,外籍员工是受外方母公司派遣到武汉工作,工资由母公司发放,数据交给一家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核算,连中方财务部长都不知道外方雇员的工资。
涉外税收政策复杂,地税部门10多次上门沟通解答,取得了对方理解和配合,其主动提供外籍人士收入数据,54名外籍员工缴纳了去年元月至今年3月的个税2000万元。
目前,该公司已按月正常申报缴纳外籍员工个税,每月高达300万元。
武经开发区地税局介绍,随着经济方式和工资支付多样化,如何掌握税源信息面临挑战。特别是涉外税收,由于与外国税收情报交换还不成熟,有些收入难以查证,一旦临时来华人员离境,很可能税款流失。
地税人士建议,我国应加紧与世界各国的税收情报交换,同时税务部门应与出入境部门携手,实行严格的离境清税制度,创造公平的纳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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