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近日向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追缴2000万元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资料显示,这是自1980年我国设立个人所得税以来,武汉市追缴的最大一笔涉外个税。目前,这笔税款已经缴纳入库。
2013年初,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在入户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武汉的合资企业中有多名外籍工作人员,其工资由合资方之一的外国母公司提供。
按照我国税法及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在我国从事受雇活动取得报酬,12个月内在我国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的外籍人员,应向我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检查人员当即向被查企业提出了相关的纳税事宜,没想到却碰了个“软钉子”。
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财务部门设有两个财务部长,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外籍人士。外籍员工是受外方母公司派遣到武汉工作,其工资由外方母公司发放,数据由全球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公司核算。在这种复杂的程序设置下,中方的财务部长根本不知道外方雇员的工资是多少。当询问外籍人士时,对方一再表示,工资属于个人隐私,不方便公开。不掌握工资数据,显然就无法征收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在我们这个开发区,外籍人士占比达到2.4%,这些人一旦回国,我们再追征税款就难了,必须想办法找突破口!”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负责人在检查讨论会上说。
经过讨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启动了两步走对策:一方面连续10多次上企业宣传税收政策,下达中、英文税务事项通知书;另一方面紧急启动涉外信息共享机制,向公安部门申请协助,以掌握上述外籍人士的出入境记录,同时与银行建立联系,以备出现相关税款流失迹象时采取行动。在接受了地税人员的反复约谈后,外方似乎终于意识到了纳税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向税务人员交出了外籍人士的收入数据。
根据相关数据,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依法认定,这家合资企业的54名外籍员工,应就其2013年1月~2014年3月间在武汉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万元。此外,该企业应就一笔劳务缴纳营业税1500万元。目前,2000万元个人所得税款已经补缴入库,1500万元营业税也将于近期入库。
“自4月起,这家合资企业已正常按月申报缴纳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仅此一项每月就达300万元。”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负责人说。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方式和工资支付多样化,如何准确及时地掌握税源信息,对税务机关来说是个挑战。特别是涉外税收,由于与外国税收情报交换还不成熟,有些收入难以查证,一旦临时来华人员离境,相关税款可能就流失了。他建议,我国应加大与世界各国税收情报交换的力度,同时税务机关应与出入境部门携手,实行严格的离境清税制度。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作者:江武地。明税律师整理、转载,如有疑问请联系newsletters@minterpku.com或者致电0105900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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