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吴中区国税局以外省市协查函为线索,破获一起某经营部通过购买开具假发票、账外经营偷逃税款案,犯罪嫌疑人涉案期间共购买、开具了2100多份假普通发票,涉及金额6535万元。该局依法查补增值税589.98万元、企业所得税59.32万元,加收滞纳金266.01万元,并对其罚款318.9万元。
经营部购买虚假发票
2013年3月,吴中区国税局收到来自辽宁省国税局稽查局的协查函,要求对苏州市某塑胶有限公司藏书经营部,开具给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等3所医院的191份普通发票进行协查。
检查人员在收到协查函后,立刻着手进行案头分析,利用征管软件系统比对发票真伪,分析申报数据,初步判断该经营部涉嫌通过购买并开具假发票、账外经营的方式偷逃税款。
该局针对案件特点制定了周密的检查预案。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吴中区国税局检查人员便装前往该经营部注册地展开查前暗访,发现该企业原注册地已变为一家销售家用电器的个体门市部。
该局随即与吴中区公安经侦大队联系,迅速控制了该经营部法定代表人许某,掌握了案件侦破主动权。
在检查人员告知许某,其营业部领购发票记录中并无“江苏省苏州市工商业统一发票(手写版)”后,许某交代,191份发票均是其在某次出差过程中,从火车站兜售发票者手中购买,并在销售货物后开具给了上述3所医院,并且收入均未入账。
账户资金往来露马脚
吴中区国税局检查人员对该营业部的账户资金往来明细进行了分析,发现该账户自2004年6月开户以来,资金收入共达6400万元,注明购货方名称的有130余家医疗单位。而该营业部自开业起至2012年底,累计申报销售收入仅615万元,巨大的数字反差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这次,许某百般抵赖,坚称资金往来是朋友间、企业间的借款,但却无法提供相应的借款依据。在检查人员问及所借资金具体金额、借款人、借款时间等细节时,许某也含糊其辞,支支吾吾。检查人员随即开展了外围取证,与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取得联系,要求该行提供许某账户具体的资金收入入账原始凭证,及时掌握了企业资金往来明细。在大量证据面前,许某最终交代了购买并开具假普通发票,从事账外经营偷逃国家税款的事实,而其客户则是遍及全国各地的医疗机构。
医疗卫生行业需强化普通发票管理
根据检查所取得的证据,检查人员最终认定,该经营部购买并开具假普通发票2100多份,通过账外经营隐匿销售收入6535万元。苏州市吴中区国税局依法对其作出了查补增值税589.98万元、企业所得税59.32万元,罚款318.9万元,加收滞纳金266.01万元的决定。
吴中区国税局检查人员介绍说,当前包括医疗机构在内的非企业性单位往往疏于对普通发票的审核,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医疗卫生行业在普通发票管理上的漏洞,通过购买并开具假发票、账外经营的方式偷逃国家税款。
此类案件作案手段隐蔽性强,通过账外经营使违法所得不申报、不入账,不仅波及范围广,虚开金额大,而且严重侵蚀了国家税基。
此案查结后,检查人员也对治理此类问题提出了管理建议:
加强普通发票管理,通过广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对医疗单位等非企业性单位、医疗器械企业的税收风险提醒和警示教育;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加强对相关行业的涉税指标分析,对税负偏低或过高的行业企业,通过情报交换机制,及时移交管理分局进行风险评估或移交稽查处理;认真开展医疗器械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加强普通发票顺逆查和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作者:史艳秋 许文博。明税律师整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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