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源”信息哪里来? 互联网+走近税务稽查视野……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仍将“资本交易”作为全国范围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检查项目,包括实业资本运作、金融资本运作、产权资本运作和无形资本运作等。

今年主要检查的方向,是存在股权转让、获取股息红利、股票减持、债权转让、债务重组以及大额房产、土地资产转让等资本性活动的企业和自然人。

  如何获得“案源”信息?互联网应用走近了税务部门的视线。

从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稽查文件获知,税务部门将探索应用互联网络等公共信息采集平台。有条件的区域可以探索将网络“爬虫”技术引入涉税信息的采集,通过对新浪财经、东方财富等信息发布比较全面、权威的财经网站进行信息抓取,重点关注其披露的上市公司公告、限售股东或流通股东的变化,对股权转让、获取股息红利、股票减持、债权转让、债务重组以及大额房产、土地资产转让等资本运作活动有关的信息适时捕捉,从中查找有价值的案源线索。

税务部门获取信息来源渠道,另外还包括:

1、利用税务部门现有信息系统获取涉税信息。

从税务部门公布的消息得知,对于已经应用“综合数据管理系统”或实现相关信息全面电子化采集的地区,可以将“国地税投资方信息和税务登记变更信息”、“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和鉴证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地税部分税种(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契税等)入库信息等项目列为信息采集的重要渠道。

2、通过与其它部门的交换信息取涉税信息。

如工商、国土等部门提供的企业股权变化以及房屋、土地等资产处置方面的信息,获得案源资料。

(因受制于信息提取范围的局限性,暂无法实现对辖区以外转让行为的布控,因此寻找并借助替代型信息工具显得尤为重要。就目前而言,现代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相对及时、准确的涉税信息,可以为税务部门涉税分析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支撑。)

来源:中国税务报2015年5月

案例分析
  2014年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地税局在一次税收检查中,通过证交所公开招股说明书寻求突破,抓住某拟上市公司子公司以前年度的一条换股投资信息深查细挖,破获以股份支付方式收购股权未扣缴个税案,追回税款1192.33万元。
  2014年,徐州市国税局在境外某证券交易所网站搜集税收情报时发现,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两家关联企业在境外转让一家注册在境外的A公司的股权,交易价为2.9亿元人民币。经过对该情报深入挖掘分析,从英属维尔京群岛成功追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036.07余万元。
税务争议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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