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仍将“资本交易”作为全国范围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检查项目,包括实业资本运作、金融资本运作、产权资本运作和无形资本运作等。
今年主要检查的方向,是存在股权转让、获取股息红利、股票减持、债权转让、债务重组以及大额房产、土地资产转让等资本性活动的企业和自然人。
如何获得“案源”信息?互联网应用走近了税务部门的视线。
从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稽查文件获知,税务部门将探索应用互联网络等公共信息采集平台。有条件的区域可以探索将网络“爬虫”技术引入涉税信息的采集,通过对新浪财经、东方财富等信息发布比较全面、权威的财经网站进行信息抓取,重点关注其披露的上市公司公告、限售股东或流通股东的变化,对股权转让、获取股息红利、股票减持、债权转让、债务重组以及大额房产、土地资产转让等资本运作活动有关的信息适时捕捉,从中查找有价值的案源线索。
税务部门获取信息来源渠道,另外还包括:
1、利用税务部门现有信息系统获取涉税信息。
从税务部门公布的消息得知,对于已经应用“综合数据管理系统”或实现相关信息全面电子化采集的地区,可以将“国地税投资方信息和税务登记变更信息”、“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和鉴证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地税部分税种(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契税等)入库信息等项目列为信息采集的重要渠道。
2、通过与其它部门的交换信息取涉税信息。
如工商、国土等部门提供的企业股权变化以及房屋、土地等资产处置方面的信息,获得案源资料。
(因受制于信息提取范围的局限性,暂无法实现对辖区以外转让行为的布控,因此寻找并借助替代型信息工具显得尤为重要。就目前而言,现代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相对及时、准确的涉税信息,可以为税务部门涉税分析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支撑。)
来源:中国税务报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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