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案例:餐饮企业以虚开货物运输发票方式逃税被查

前不久,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税局稽查局查处一批餐饮企业以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商业发票的方式,与受票方合伙偷税的系列案件。

偶然发现  

事情还要从2012年底说起。当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税局稽查局对M酒店进行例行检查,稽查人员在酒店财务室发现了大量运输合同,以及代开发票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餐饮企业存放这么多货物运输合同做什么?难道这家餐饮企业还兼营运输业务?面对询问,财务人员支支吾吾地说:“这是给向酒店运送蔬菜和海鲜的单位代开运输发票用的。”

按规定,运输发票应由承运方代开,为何需要M酒店开具?经过不动声色的外围调查,稽查人员发现有关运输发票上的承运人不是M酒店法定代表人就是其亲属,而且运输车辆全部是法定代表人的私车,初步断定M酒店有虚开货物运输发票代替餐饮发票的重大嫌疑。

揭开真相 

由于这种偷税手段在当地尚属首次发现,且涉及众多国税和地税管辖户,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税、地税和公安立即启动联合办案机制,成立专案检查组,并明确了查办分工:由地税机关负责收集中介机构代开给各大酒店的所有货物运输发票电子信息,由国税机关成立6个检查组,收集涉嫌虚开的商业发票资料,部分取证工作由公安机关配合。

经过调查,检查组获得了大量证实M酒店虚开货物运输发票代替餐饮发票的证据资料。面对证据,M酒店老板最终承认:酒店采取将餐饮费以虚开运输发票结账的方法,一方面,可以少计营业收入,偷逃营业税(营改增前)和增值税;另一方面,当就餐客户需要开发票时,酒店将餐饮费虚开为办公用品、运费等商业或运输业发票,使受票单位可以将本来只能按比例列支成本的餐饮费用,在多抵扣运费的增值税进项税后正大光明地全额列入成本,既可以偷逃增值税,还可以少计利润,进而偷逃企业所得税。至此,案件水落石出。

延伸检查 

M酒店老板不以为然地表示,这种通过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商业发票偷税的方式,是当地餐饮行业的潜规则。随即,该州国地税稽查部门组织集中行动,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6户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展开突击检查。

结果不出所料,这些企业均存在以餐饮收入虚开运输和商业发票的情况。

稽查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企业作案手段非常隐蔽:虚开的货物运输、商业发票大多是与客户合谋,或者应受票方要求,双方达成默契,编造虚假业务。受票方在日常经营中,也常常发生真实支出,发票有真有假,真假难辨。稽查人员采取逐个击破的方式,对涉及案件的25位承运人逐一展开询问调查,逐步取得了他们编制虚假运输业务的基础证据。

与此同时,在难以核实这些餐饮企业虚假运输业务、虚假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稽查人员紧紧围绕有关资金流展开调查取证。在银行协助下,稽查人员调取了有关开票方、受票方涉及业务的所有入账单、对账单等凭证,与取证笔录、发票往来资金流等证据相互印证,逐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渐渐地,这些餐饮企业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商业发票结算账款,隐匿营业收入,发票开具方、受票方合伙偷税的系列案情完整地浮出水面。

完美收官

经过3年的内查外调,检查组前不久查明,这6户餐饮企业共虚开货物运输发票769份,票面金额1611余万元;虚开商业发票共计466份,票面金额346.8万元,共计涉及受票单位300余家。

记者了解到,此系列案涉及面广,延续时间长,截至今年3月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税局稽查局共查处此类违法受票企业83户,查处非法发票496份(其中交通运输发票444份、商业销售发票52份),发票金额943.93万元,已入库查补收入296.22万元。违法取得虚开发票的企业为地税管户的,已由地税部门立案查处。6户涉嫌虚开发票的餐饮企业和13户已达到涉嫌犯罪移送标准的受票企业,已全部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作者:李文 海燕 昊奕 雪鸿。明税整理转载。

税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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