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云南德宏国税办结首例非居民企业间接股转反避税案件补缴税费1300多万元

12月2日,盈江县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人员发来消息:“千万元特别纳税调整税款顺利入库了”。这是我州国税部门在省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倾力指导下,与省外合作开展反避税调查工作的第一次成功实践。此次共开出6张特别纳税调整税票,合计入库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273万元,加收利息28万元。

这是一起由不同省市的多个主管税务机关共同配合完成的一般反避税案件。主要案情为:2015年,6名非居民纳税人转让一家成立于开曼群岛的股权控股公司,其控股子公司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包括云南在内的多个省份的水电站。经过主办税务机关深入调查,专家组会审,按照一般反避税的相关规定,确认此次间接股权转让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应确认为直接转让境内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在中国缴税。主要理由是:境外企业股权75%以上价值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应税财产;境外企业取得收入9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企业实际履行的功能及承担的风险有限,不足以证实其具有经济实质;此次间接转让在境外税负明显低于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可能税负。

在整个调查合作、税款征收过程中,我州国税部门齐心协力,力促“四个到位”成功完成收税。一是及时跟进核实情况,同步调查衔接到位。州国税局及时安排人员到我州所涉及的被投资企业了解核实2014年度该企业的实收资本、收入和净资产等经营情况,并向省局报告。后期,根据调查进程,与省外步调一致,在特别纳税调整案件管理系统上报立案、结案报告。二是出省参加案件讨论会议,案件性质剖析到位。针对此案件的性质认定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召开了案件讨论会议,我州主管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人员会同省局大国处领导到会参与讨论,并就我州被投资企业情况作了具体介绍。三是沟通交流层层接力,“金三”系统操作到位。为顺利完成整个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业务流程,省州县三级层层接力,加班加点第一时间完成非居民企业临时税务登记信息维护,特别纳税调查立案、结案层层审核审批及特别纳税调查调整流程,准确无误产生应征信息。四是内外合力解决问题,税款征收到位。在特别纳税调整税款征收过程中,德宏国税一方面积极保持上下级间沟通联系,部门间齿轮咬合;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德宏州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及其下属部门和德宏州农业银行及其盈江下属单位,确保了税款顺利结汇入库。(州国税局供稿)

本文来源于德宏团结报,明税整理转载。

税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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