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一份西藏自治区政府发布的加急《关于清理规范财税政策的通知》,此次全面清理规范财政政策,旨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宏观调控政策,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具体清理内容
全面清理规范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所属部门、自治区各部门正在实施的,除中央、国务院及所属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制定出台的财税政策以外的政策。既包括正式文件规定的政策,也包括没有正式文件规定但实际执行的政策。
税收政策,包括优惠税率、超出减免范围或期限、提高起征点或扣除额、缩短折旧年限等;
财政支出政策,与企业或其投资者(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先征后退、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例如限售股减持税收返还或奖励)等。
政策载体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所属部门(含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自治区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办法、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等。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所属部门(含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自治区各部门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中涉及属于清理范围的内容。
“避税天堂”已不复存在?
在这之前,一些上市公司或子公司、私募公司等企业为了“节税”将注册地设置在西藏,但实际经营地却在其他省市,有不少人甚至利用西藏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西藏开设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协助其他企业偷税漏税。
2017年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明确提到将以西藏等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医药医疗行业专项整治。
部分优惠政策的取消加之……,对部分行业或企业的吸引力降低,此次清理整顿后,将使很多企业“元气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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